Justice 第五課,你是否擁有自己?
第五課講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最基本嘅概念就是在不傷害他人嘅情況之下,每一個人都有權做自己喜歡嘅事。(但稍為在這世界生存久一點也知道這不是理所當然....)
係依個概念嘅基礎之下,自由主義者提出了以下三項關於政府與人民應有的關係:
不接受家長式統治
不接受道德法規
不接受再分配財富
不接受家長式統治
其中一個例子就係政府不可以強制市民騎電單車就一定要帶頭盔,因為自由主義者覺得生命係佢自己嘅,佢有權選擇唔帶頭盔,因為就算死都係佢自己的事。
不接受道德法規
例如不接受政府不接受同性婚姻等等。
不接受再分配財富
自由主義者認為只要公民用正當嘅途徑賺取自己應得的財富,是不需要納稅的,亦沒有必要照顧其他公民。因為佢哋覺得如果要納稅的話,即佢哋要將自己一部份嘅時間貢獻俾政府或者其他人。即接受自己變成其他人或政府的奴隸。亦違抗了他們的原意。
我認為提出自由主義嘅哲學家有佢嘅道理。但係我認為佢沒有處理到人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其中一樣非常重要嘅要點,就係責任。